(一)依課程之性質,可分為:
1.學術導向:目標為升學大學校院,繼續研究更高深之學問。
2.職業導向:目標為培養相關行職業之基本工作能力,取得技能證照。
3.綜合導向:目標為提供多元選擇機會可跨選學術導向及職業導向之課程,滿足其 延遲分化之需求。
(二)依課程選修之自由度,可分為:
1.必修科目,含部定必修54學分,校訂必修0學分。
2.選修科目,共計十大類,含本國語文、外國語文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、生活、藝術、健康與體育、職業及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