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高中共同科目、專精科目及部定、校訂課程的學分編配與比例
說明:(一)必修科目均須及格。
(二)校訂選修110-144學分中應含專精科目至少60學分及專題製作2學分。
(三)本表計算百分比時,分母為198學分。